据介绍,强化督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六轮次,3个月,督查组共检查320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48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4%。 “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及不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等4类问题最为突出,占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总数的80.7%。强化督查开展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执法力度空前加大,企业守法逐步成为常态。
为期一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各级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查处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截至7月13日,共现场检查企业888家,占应检查企业总数的50%,发现涉嫌违法行为1535个。888家企业中,383家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53家已关闭。已对349家企业的871个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上半年,全国实施《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均大幅度上升,全国四类案件总数17169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03件,罚款数额达6106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553件;限产停产案件3880件;移送行政拘留39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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