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爱国主义志愿者在扶危济困、救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之中,要以爱国、爱党、公开、自愿、自费为原则。
2、爱国主义志愿者在扶危济困、救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之中,要以思想、精神救助为主,物质、经济资助为辅的原则。
3、爱国主义志愿者在扶危济困、救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之中,要关心救助对象的心理精神现状,针对性的给予精神引导和抚慰,切忌不加调查了解就一味地给予物质或经济资助。
4、爱国主义志愿者在扶危济困、救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之中,不得和救助对象合影摆拍炫耀救助业绩。
5、爱国主义志愿者在扶危济困、救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之中,不得未经救助本人许可或同意,公布救助对象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
6、爱国主义志愿者在扶危济困、救助弱势群体的活动之中,不得假借“救助”之名谋取一己私利。

作为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发起人、陕西省爱国主义协会的负责人崔国卫再三强调,“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而已”。但是,他不断恳请社会监督他本人的一言一行。办好这个协会是他毕生的使命,最终让我们的国家、人民和社会收益。他极力创导“重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做新时代的共产主义践行者”,常以“欲下江南,唯一瓶一钵足矣”而自勉。(周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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