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监督:花椒树到底该谁种

  • 民生 | 2017-12-11 11:41:58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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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中旬,区纪委启动了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我们三室负责位于南部山区的西营镇,西岭角村是我们监督的第一站。

      行车一小时,我和董主任来到西岭角村。该村四面环山、位置偏僻,有123户贫困户,2016年至2017年实施了23万元的木瓜、花椒扶贫种植项目。

      “董主任,这漫山遍野都是树,怎么核对项目实施情况啊?”站在村口,我有点不知所措。董主任翻着贫困户明细表说:“要发现问题就得进村入户,咱们先去巩昌亮家看看,他家有5个贫困人口呢。”

      一路打听,我们敲开了巩昌亮的家门。36岁的巩昌亮患股骨头坏死,家里有三个孩子,全靠妻子从事林果种植的微薄收入养家。

      “扶贫树苗种植项目,你家分到多少棵?”董主任问道。

      “我家领了3棵木瓜树和600多棵花椒树。”巩昌亮回答。

      “别人都在山上种,你怎么在院子里种?”董主任指着院子里一丛花椒树不解地问。

      巩昌亮妻子接过话来:“领到的花椒树,大都种在山坡上了,只有这二十多棵种在自家院子里。”

      “树苗不是由施工方种植吗,你领到种植补贴了吗?”董主任皱起了眉头。

      “村里只发了树苗,没发过补贴。”巩昌亮妻子回答。

      随后,我们又走访了十几家贫困户,得到的信息完全一致——施工方只发树不种树,存在“偷工”问题。

      经过外围调查,我们得知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强与项目中标人李传宝曾合作工程,两人关系密切、往来频繁。掌握初步证据后,我们将王长强、李传宝带到区纪委,兵分两路进行谈话询问。

      “扶贫树苗项目是谁负责的,树苗是谁种的?”董主任开门见山,向王长强抛出了问题。

      王长强先是一怔,然后回答说:“李传宝负责施工,树是村民自己种的。”

      “为什么不按照合同执行,却让贫困户自己种树?”董主任继续追问。

      “我考虑一是能包种包活,二是能给李传宝省点钱。”王长强搓着手说。

      “扶贫款必须用在该用的地方,不容任何人侵占。作为党员干部,你必须如实说明和李传宝的经济往来。”董主任一字一句地说。

      王长强叹了一口气,然后交代了实情:“工程中标后,李传宝硬塞给我3200块钱,说让我买酒喝。项目实施后,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监管种植情况,让他白占了种植款。”

      另一方面,李传宝也交代了向王长强赠送礼金、侵占10万元种植款的事实。

      案件查实后,西营镇给予王长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李传宝追回了种植款,并逐户退还给贫困户。

      扶贫监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决不能满足于做表面文章,而是要一竿子插到底,扎实做好精准监督,沉到村里、走进户里,通过那些不起眼的蛛丝马迹,发现潜藏的问题线索。对于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的行为,纪检机关必须严格依纪查处,切实维护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吴建民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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