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记载+未勤勉尽责 立信所被罚没90万元

  • 金融 | 2017-06-01 10:55:03 | 来源:人民网 |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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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证券公司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评估机构都感受到了监管日渐趋严。证监会最新的一份行政处罚书,曝光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虚假记载和未勤勉尽责一事,最终,这家老牌内资所被罚没90万元,相关的注册会计师也领了罚单。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6年,证监会认定康华农业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月至4月虚构万里种业销售收入12,068,133元、12,008,957元、12,203,897元、9,579,332元;2012年、2013年虚构应收万里种业款项889,915元、776,000元;2012年、2013年虚构应收金稻谷款项1,762,182元、2,007,900元。同时,康华农业2011年虚增银行存款163,948,934元,2012年虚增银行存款309,704,967元,2013年虚增银行存款418,598,990元,2014年1月至4月虚增银行存款498,034,904元。

      在这一过程中,立信所在实施应收款项函证审计程序时,康华农业提供的万里种业、金稻谷收件地址与立信所网络查询的上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不一致,立信所按照康华农业提供的地址向上述公司寄发询证函,并在审计工作底稿记录“询证地址为该公司办公地址,走访时已核实,工商注册地与其不一致”。之后立信所收到上述客户确认康华农业账面应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数额信息无误的回函。经查,立信所康华农业审计项目人员未走访过上述公司。

      不仅如此,立信所审计函证康华农业账面主要银行账户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榕湖支行账户2011年、2012年、2013年末和2014年4月末银行存款金额时,银行回函确认的康华农业该账户2011年末银行存款金额与康华农业账面金额相差62,777,843.86元。对该不符事项,立信所核对康华农业账面金额与康华农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金额后,对康华农业账面金额予以了确认,未实施恰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2014年6月12日,立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成、肖常和就重大资产重组中康华农业三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审计与康华农业前任致同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某、李某琦,在致同所办公室进行了沟通。经核查,《与前任会计师的沟通记录》系补编,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没有真正进行过沟通。立信所虚构了与康华农业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审计程序。

      就在这个漏洞百出、并未认真核准的情况下,2014年7月7日,立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211122号”审计报告,对康华农业三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对康华农业三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费45万元。

      证监会认定,立信所应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者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获取合理保证的过程,即立信所勤勉尽责的过程,在立信所未勤勉尽责的情形下,康华农业有组织地系统性财务造假,并且,立信所修购《与前任会计师的沟通记录》,工作底稿应当是真实的工作记录,虚构与前任会计师沟通记录既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规定,也缺乏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立信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规定,已构成《证券法》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成、肖常和是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立信所业务收入45万元,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王云成、肖常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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